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中国体育彩票泳坛夺金(以下简称“泳坛夺金”)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组织发行,经财政部批准的省级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在所辖区域内承销。
第三条 泳坛夺金采用计算机网络系统发行销售,定期开奖。
第四条 泳坛夺金实行自愿购买,凡购买该彩票均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规则。
第五条 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彩票或兑付奖金。
第二章 投 注
第六条 购买泳坛夺金时,从自由泳、仰泳、蛙泳、蝶泳四个比赛项目中,任选1—4个项目并预测获胜选手号码(每场比赛参赛选手按泳道顺序分别以1—8号表示)组成一注彩票的投注为单式投注。每注金额人民币2元。其中:
从自由泳、仰泳、蛙泳、蝶泳四个比赛项目中,任选1个项目并预测获胜选手号码(每场比赛参赛选手按泳道顺序分别以1—8号表示)的投注为“任选一”;
从自由泳、仰泳、蛙泳、蝶泳四个比赛项目中,任选2个项目并预测获胜选手号码(每场比赛参赛选手按泳道顺序分别以1—8号表示)的投注为“任选二”;
从自由泳、仰泳、蛙泳、蝶泳四个比赛项目中,任选3个项目并预测获胜选手号码(每场比赛参赛选手按泳道顺序分别以1—8号表示)的投注为“任选三”;
从自由泳、仰泳、蛙泳、蝶泳四个比赛项目中,各项比赛分别预测获胜选手号码(每场比赛参赛选手按泳道顺序分别以1—8号表示)的投注为“选四”。
第七条 “选四”投注方式分为直选投注和组选投注。组选投注包括组选24、组选12、组选6和组选4。
直选投注:所选比赛项目和预测的获胜选手号码一一对应进行的投注。
组选投注:所选参赛选手号码,不分比赛项目,均作为一注投注号码进行的投注。
如果所选参赛选手号码各不相同,有24种不同的排列方式,称为“组选24”;
如果所选4个参赛选手号码中有2个号码相同,其它2个号码不同,有12种不同的排列方式,称为“组选12”;
如果所选4个参赛选手号码中两两相同,如“2323”,有6种不同的排列方式,称为“组选6”;
如果所选4个参赛选手号码中有3个号码相同,有4种不同的排列方式,称为“组选4”。
第八条 除单式投注方式外,购买者还可进行复式投注、多倍投注。
复式投注是指所选取的比赛项目中任一场比赛预测多于1个获胜参赛选手号码的投注。
多倍投注是指对选定结果不超过20倍的投注。
第九条 泳坛夺金每20分钟销售一个奖期。
第十条 单张彩票最大投注金额不超过20000元。
第十一条 购买者可在当地省级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设置的投注站进行投注。投注号码可由投注机随机产生,也可通过投注单将购买者选定的号码输入投注机确定。投注号码经系统确认后打印出的兑奖凭证即为泳坛夺金彩票,交购买者保存。
第十二条 泳坛夺金每期全部投注号码的可投注数量实行动态控制,如投注号码受限,则不能投注。
第十三条 若因销售终端故障、通讯线路故障和投注站信用额度受限等原因造成投注不成功,应退还投注者投注金额。
第三章 设 奖
第十四条 泳坛夺金按当期销售额的49%、15%、36%分别计提返奖奖金、彩票发行费和彩票公益金。
第十五条 泳坛夺金按不同单式投注方式设奖,均为固定奖。奖级及奖金规定如下:
任选一:单注奖金固定为8元;
任选二:单注奖金固定为64元;
任选三:单注奖金固定为512元;
选四直选:单注奖金固定为4096元;
选四组选24:单注奖金固定为170元;
选四组选12:单注奖金固定为341元;
选四组选6:单注奖金固定为682元;
选组选4:单注奖金固定为1024元。
第十六条 泳坛夺金设置奖池,奖池由当期计提奖金与实际中出奖金的差额累计而成。若当期计提奖金大于当期实际中出奖金时,余额计入奖池;若当期计提奖金小于当期实际中出奖金时,差额用奖池补足;若奖池资金不足时,用彩票发行经费垫支。
第四章 开 奖
第十七条 泳坛夺金每期开奖结果通过随机数码生成器,按照自由泳、仰泳、蛙泳、蝶泳的顺序依次产生各项目的获胜选手号码作为当期开奖号码。
第十八条 每期开奖结果通过视频方式及时通知各销售终端。
第五章 中 奖
第十九条 所购彩票与当期开奖结果对照,符合以下情况即为中奖:
任选一:所选的1个比赛项目的参赛选手号码与开出的该项目的获胜选手号码相同,则中奖。
任选二:所选的2个比赛项目的参赛选手号码分别与开出的对应项目的获胜选手号码相同,则中奖。
任选三:所选的3个比赛项目的参赛选手号码分别与开出的对应项目的获胜选手号码相同,则中奖。
选四直选:所选的4个比赛项目的参赛选手号码分别与开出的对应项目的获胜选手号码相同,则中奖。
选四组选:所选4个参赛选手号码(不分比赛项目)与开出的4个获胜选手号码相同,则中奖。
第六章 兑 奖
第二十条 泳坛夺金兑奖当期有效。每期自开奖之日起60天为兑奖期,逾期未兑视为弃奖,弃奖奖金纳入彩票公益金。
第二十一条 中奖彩票为兑奖唯一凭证,中奖彩票因玷污、损坏等原因不能正确识别的,不能兑奖。
第二十二条 兑奖机构有权查验中奖者的中奖彩票及有效身份证件,兑奖者应予配合。
第二十三条 凡伪造、涂改中奖彩票,冒领奖金者,送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规则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中国体育彩票浙江省高频游戏
异常现象处理方式的公告
为保障彩票购买者权益,维护彩票公平、公开、公正的发行原则,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彩票发行销售管理办法》(财综[2012]102号)以及中国体育彩票浙江省三款高频游戏规则,决定对我省高频“11选5”、“飞鱼”、“泳坛夺金”游戏日常可能出现的若干异常现象的处理原则和方式,作为游戏风险控制方案的一部分进行公告,具体如下:
一、高频游戏异常现象是指高频游戏系统故障等引发高频游戏销售、开奖、兑奖、开奖视频等业务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现象。高频游戏系统是指所有可能影响到高频游戏销售系统的IT基础架构、应用、系统、设备、网络等。
二、因系统故障等导致高频游戏某期销售时间不足游戏规则中定义时间的,系统恢复后该期销售时间不再补足。
三、因系统故障等导致当天销售总期数不足的,系统恢复后不再补足,游戏期号按照开奖顺序连续编排,当天期数和多期票情况将在浙江省体彩官网进行公告。
四、因系统故障等导致当天已售多期票期数不足的,顺延至次日补足;若当日派奖或促销活动结束,则顺延至次日的多期票不在参与派奖或促销活动。
五、因系统故障等导致某期不能正常开奖,系统恢复后即时对故障期补开奖,开奖公告通过网点销售终端进行公布,网点电视不再补播开奖公告,购彩者可通过网点销售终端打印的开奖公告查询中奖情况。
六、因系统故障等导致网点开奖电视和电子走势图不能正常播放或开奖显示错误的,购彩者可通过网点销售终端打印的开奖公告查询中奖情况。
七、因系统故障等导致彩票兑奖金额错误的,销售网点会暂停兑奖,待系统恢复后再行兑奖,已错兑彩票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处理。
八、因系统故障等导致中奖彩票在规定时限内无法正常兑奖的,会延长兑奖时间保证兑奖。
九、由于高频游戏异常现象给广大彩票购买者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并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公告
浙江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2019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