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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体育彩票20年·20问:体彩有法可依吗


2014-07-09 10:03:03   来源:浙江体彩网
    中国体育彩票发行20年,财政部、国家体育总局等管理部门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政策,各级体彩发行、销售机构在实践过程中总结出了成功的经验和做法。随着2009年《彩票管理条例》、2012年《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正式实施,体彩的规范化管理和法制化进程再上一个台阶。

    解读1:体彩销售有法可循

    如今,随意走进任何一家体彩投注站,都会看到“禁止向未成年人售彩”“本店概不赊购彩票”等提示。生活中,个别彩民让孩子“跑腿”买体彩,受到销售人员的“阻挠”时莫生气,这并非体彩销售网点的“霸王条款”,而是有法可依——《彩票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彩票代销者不得有下列行为:(三)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

    为何“概不赊购彩票”?《彩票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彩票代销者不得有下列行为:(四)以赊销或者信用方式销售彩票。

    为何体彩大奖得主领奖时,大部分都遮挡真实面容?《彩票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彩票代销者以及其他因职务或者业务便利知悉彩票中奖者个人信息的人员,应当对彩票中奖者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从体彩的管理、发行销售、开奖兑奖以及彩票资金使用等,《彩票管理条例》和《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均有相应的条款保障彩民的合法权益。

    解读2:体彩20年法制化进程

    1994年7月18日,《1994 —1995年度体育彩票发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委员会令第20号》)开始施行。

    1995年12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加强彩票市场管理的紧急通知》,规范了彩票的定义,明确全国只有福利和体育两个彩票发行机构,确定了人民银行、福利和体育彩票机构的职责分工,建立了现行彩票管理体制的基本框架。

    1997年,国家体委发布《1997年中国体育彩票收益金管理暂行规定》,收益金用于补充大型运动会举办经费不足和实施全民健身计划,规范管理的水平进一步提高。

    1998年9月1日,国家体育总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暂行办法》。

    1999年1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加强彩票市场管理的通知》(银发[1999]36号),提出彩票机构要按照“统一软件、统一标准、统一游戏规则、统一组织管理”的要求,逐步推广电脑彩票。

    1999年12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移交彩票监管工作的通知》,彩票监管职能转至财政部。

    2001年10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彩票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35号)。

    2002年3月1日,财政部发布《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统一了全国彩票发行和销售管理制度。

    2009年5月4日,温家宝总理签署第554号国务院令,公布《彩票管理条例》,7月1日正式施行。

    2010年9月26日,财政部发布《电话销售彩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0]82号)和《互联网销售彩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0]83号)。

    2012年1月18日,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联合发布《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2012年3月21日,财政部公布最新修订的《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

    2013年,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财政部修订印发《彩票发行销售管理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金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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